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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服务证》的发放流程

编辑日期:2016/5/31 13:16:51 发稿人:admin

1、从业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可自行通过江苏省驾培协会网申请,也可由拟聘用的驾校代为申请。

2、材料审核。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后,按本办法第七条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到市驾协进行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并收存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告知补充材料清单及要求。

3、培训评估。申请人自愿参加教练员岗前培训,并经省驾协认定的评估点考核评估,取得《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证明》。

4、聘用发证。驾校在持有《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证明》的人员中择优聘用教练员,持有原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教练员证》(以下简称原《教练员证》)的,视同持有《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证明》,录用后,由驾校发放《教练员服务证》和教练员教学用IC卡。

5、换发证件。驾校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为驾校已聘用的持有原《教练员证》的教学人员换发《教练员服务证》,其已持有的教学用 IC卡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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