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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6/8/31 8:36:18 发稿人:admin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协会文件
苏驾协[2016] 9 号
关于开展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驾培协会:
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岗前培训评估规范(试行)》的要求,为规范我省驾驶培训教练员的岗前培训评估工作,本协会计划于今年9月份开展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的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江苏省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证》(以下简称《评估员证》),实施评估员持证上岗制度,现就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江苏省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分为理论知识评估员和应用能力评估员。
1、申报理论知识评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申报应用能力评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汽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持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汽车相关专业技师等级证书);
⑶持有5年以上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
3、拟申请应用能力评估员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4、原已取得《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证》拟从事教练员应用能力评估员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江苏省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申请表》和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证》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评估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提供上述申报材料经设区市驾协初审后,报省驾协审核。省驾协将统一安排培训、考核;
2、理论评估员和原已取得《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证》的人员经培训后发证;新申请应用能力评估员经培训后还须参加理论、安全检视、旅客急救、轮胎更换考核,合格后发证。
四、培训安排
1、理论评估员和原已取得《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证》的人员培训一天;
2、新申请应用能力评估员的培训时间一周左右;
3、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为确保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工作的公平、权威,各地要推荐符合条件、品行端正、熟悉驾培行业法规、标准,在当地驾培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员来担任评估员;
2、各地要结合本地教练员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合理推荐申报人数,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过硬的评估员队伍;
3、请各市驾协于9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汇总后,寄省驾协秘书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管家桥85号华荣大厦905室,电话:025-84827776),以便统一安排培训、考核;
4、自省驾协培训发放《评估员证》后,各地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工作一律选用持有《评估员证》的人员担任。
附件:江苏省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申请表
2016年8月25日
主题词:评估员 申报 通知
主 送:各市驾培协会
抄 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各市运管(驾培)处 、各市教练员岗前培训评估中心
江苏省驾培协会秘书处 2016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能力评估员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 证号 |
| 照 片 | |||||
职称/技术等级 |
| 学历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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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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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 准驾车型 |
| 驾驶证 初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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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事项 | 初领□ 换证□ 补证□ | 申请 类别 | 1、理论知识评估员□ 2、应用能力评估员□ |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起止日期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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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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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驾培协会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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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核情况 | 理 论 | 应用能力 | |||||||||
安全检视 | 旅客急救 | 轮胎更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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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驾协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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