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9/12/16 16:51:39 发稿人:admin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协会
苏驾协[2019]5 号
关于自荐评选江苏省星级驾培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驾培机构、各会员单位、各(地)市驾协:
为促进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省机构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不断提高行业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 年度江
苏省星级驾培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驾校。
二、 总体要求
1、 驾校门头字号醒目清晰,服务区域醒目的位置公示其驾
校的经营许可证、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
主要负责人和教练员照片、教学场地平面图、投诉电话、报名服
务流程等。
2、按国标(GB)要求设立教学、教练员、教练车、学员、
质量、安全、结业考试、设施设备、计算机管理、教练场管理、
档案管理、驾驶员培训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有规范对应的档案可
供查阅。设立管理岗位,并落实管理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可一
人多岗),建立岗位职责。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诚信承诺制度、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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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证考试制度、培训预约制
度、责任倒查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
练车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
理制度、学员培训信息收集分析制度等。
4、驾校必须与学员签约《学驾合同》,签订率达 100%。
5、驾校教学车辆安装有计时终端,驾校有可靠的计时培训
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实时传输。
6、严格按照全国统一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执行《结业证
书》制度。
7、驾校聘用取得《教练员服务证》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
8、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教练场地从事培训业务。
9、驾校必须与教练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100%;
10、严格执行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所聘教练员完成年度职
业道德、新知识、新技术再教育,参培率达 100%。
11、驾校应按照实操教练员比例设置专职理论教练员;
12、驾校实行“训练场地经管理部门备案”经营;
13、曾获得过省、市、行业协会等荣誉证书者优先;
14、在抗洪抢险、扶困济贫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有积极表现者
优先。
三、申报流程
驾培机构申报时,先将电子《自荐申报表》(材料以图片
形式附在总结报告)发送给各市驾协,各市驾协统一后请于 12
月 18 日前发至邮箱 269805196@qq.com;
纸质材料:申报表、另附驾校总结材料,一式两份,在 12
月 21 日前寄至省驾培协会,过期不参与今年评比。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七家湾 96 号三楼,
收件人:杜蒙仙 电话:18502514045(此页无正文)
特此通知
附件:1、评定细则
2、申报表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协会
2019 年 12 月 8 日
主题词:副会长 理事 评估机构 星级驾校
主 送:各星级驾校机构、各会员单位、各(地)市驾协
抄 送:
江苏省驾培协会秘书处 2019 年 12 月 10 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